离婚诉讼期间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2025-10-23邳州知名律师
离婚诉讼期间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离婚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方向其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进一步损害己方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在离婚时处理共同债务的问题上,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名义下的债务,只要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首先应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这些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根据各自经济能力和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剩余部分的分担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以及知识产权收益等非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因个人原因对外所负债务,由该方负责清偿;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面对离婚诉讼中对方可能存在的转移财产行为,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