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送过程中是否允许使用武力?
2025-08-05邳州知名律师
扭送过程中是否允许使用武力?
我国刑法鼓励公民与犯罪作斗争,并规定了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等情形下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了公民对于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有制止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无限制地使用暴力手段来执行扭送。只有当非暴力手段无法有效阻止犯罪行为继续发生或者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考虑适度使用武力。此外,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武力也必须是最低限度且合理的,不能过分损害对方健康或生命安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逮捕。”
扭送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吗?
扭送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扭送主要针对的是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即被发现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以及正在被追捕的情形扭送行为应当基于紧急情况下的必要性原则,即当嫌疑人存在立即威胁公共安全或者逃逸风险时,公民可以采取扭送措施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于那些已经完成犯罪行为且没有即时危险性的嫌疑人,则不鼓励非专业人士自行采取行动,而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由专业执法力量介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在扭送过程中,公民有权基于正当防卫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武力措施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这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界限,确保行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